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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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bacco Control Legislation

主要煙草管制法例

現時,香港主要的煙草管制法例是吸煙(公眾衛生)條例(第371章),主要管制範圍包括禁止吸煙區、煙草產品的售賣、煙草廣告及禁止售賣或給予煙草產品。(詳細條文)

主要條文﹕
1. 禁止將煙草產品售賣或給予未成年人 (15A)

2. 禁止在某些指定區域內吸煙 (禁煙區) (3)
禁煙區(部分) ﹕

電影院 遊戲機中心 購物商場 劇院
超級市場 大型食肆* 音樂廳 銀行
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升降機 百貨公司  
* 設有超過200個室內座位的食肆,需指定至少三分之一的面積作為禁煙區

3. 廣告 (第IV部)
- 禁止煙草廣告出現於﹕
‥ 任何本地報刊
‥ 在香港刊印或分發的任何印刷文件
‥ 電視、電台、電影及互聯網
- 不得展示煙草廣告

4. 煙草產品的售賣 (第III部)
- 香煙須裝載於至少有20支香煙的封包內售賣
- 香煙封包或盛器須載有健康忠告及焦油量及尼古丁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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