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煙草產品售賣守法調查2006
調查的目的:
了解香港煙草產品零售商對「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」法例的守法情況,從而提供資料,為制訂進一步防止青少年吸煙措施作準備。
調查方法:
調查在/2006/年/7/月/2/日至/8/月/8/日期間進行。
調查方法主要參考美國及加拿大模式
調查分小組進行,每組包括一名成年義工擔任組長及一名/1317/歲的少年義
工擔當組員/(青少年義工經過嚴格的挑選,所有皆為/1317/歲,且由/5/位經常接觸青少年的獨立人士按其容貌確定其年齡在此年齡層,並得到家長同意,組長與組員在調查前接受訓練)。
調查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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